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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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用电话威胁他人,致使对方产生严重恐惧,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工作,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威胁的动机是非法索取财物,那么就可能被定性为敲诈勒索罪。然而,对于这类犯罪的判定和量刑,需要综合考虑威胁的方式、频率以及实际造成的损害等情节进行评估。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有频繁拨打三次或以上骚扰电话的行为,便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具体而言,依照相关规定,多次向他人发送涉及色情、侮辱性、威胁或其他违法内容的短信或电子邮件,以及干扰他人日常生活秩序的行为,通常以三次作为判定标准。当您遭受此类骚扰时,建议您尽可能地保留相关证据,例如通过留言、调阅通话记录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并与警方合作前往通信部门查询骚扰者的详细资料,以便在必要时对其进行法律诉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有频繁拨打三次或以上骚扰电话的行为,便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具体而言,依照相关规定,多次向他人发送涉及色情、侮辱性、威胁或其他违法内容的短信或电子邮件,以及干扰他人日常生活秩序的行为,通常以三次作为判定标准。当您遭受此类骚扰时,建议您尽可能地保留相关证据,例如通过留言、调阅通话记录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并与警方合作前往通信部门查询骚扰者的详细资料,以便在必要时对其进行法律诉讼。

通过打电话的方式侮辱他人,不属于采取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不具有公然性,不构成侮辱罪。但多次打电话辱骂他人,可以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按照其相应违法程序进行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辱骂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取决于具体情况。恶劣的侮辱行为、持有武器侮辱、针对特定人群侮辱、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形可能构成此罪。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通常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其构成要素包括侵犯公共秩序、无事生非等客观行为、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以及故意藐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主观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