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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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国家的《刑法》第二十七条,咱们平时说的从犯就是那些在犯罪团队里面只做了点小角色或者帮忙打杂的那种人。法律里说了,这些人得被从轻处理、减轻惩罚,甚至有时候可以完全不用受到惩罚。说到敲诈勒索案子里的从犯的判罚问题嘛,这就得看他们到底做了啥事儿,比如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有哪些动作、他们对最后的结果又有多大影响、他们认错的态度怎么样等等。

根据咱们国家法律规定,要是有谁因为犯了罪害别人破财,那他们不仅会遭受法律惩罚,而且还要赔偿人家的损失。所以嘛,像敲诈勒索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并非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区别明显。前者主要表现为使用胁迫或威胁等手段,强行向他人索取不义之财。

在涉及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情况下,针对受害者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害程度,其中既包含了直观可见的直接财产损失,同时还应纳入那些可以清晰定量计算出的间接性财务损失。对于这些受侵害者来说,他们有权主张要求对方全额赔偿其所有的直接及间接损失,然而,最终的赔偿金额将由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进行裁决。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若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或次数频繁,则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能被判处罚金。在决定具体量刑时,法院将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所体现出的情节严重程度、罪犯有无真诚悔过的表现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