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企业破产后,其负债偿还流程往往依照严谨的法律规定进行。
首要环节便是由
破产管理机构承担起对公司财产的监管职责,以开展全方位的清查、价值评估以及资产处理工作。
通常而言,我们将
债务的清偿次序归纳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首先是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如破产审理过程中的
诉讼费、管理以及处置
债务人财产所需的相关支出等等;
其次则是对职工债权进行清偿,其中涵盖了
工资薪酬、
医疗费用、
伤残补贴等内容;
随后是对
社会保险费用及税务欠款的清偿;
最后一步则是针对剩余的普通
破产债权人,按照一定的债权比例予以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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