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
刑事案件的
诉讼过程之中,
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将部分或全部权益委任于受托人(即
代理人)实施,而这种授权形式又可区分为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两大
类别。
通常情况下,一般授权的主要职责在于协助当事人参与整个
诉讼程序的展开以及提供相关
证据材料,同时发表
代理意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然而,特殊授权的范围则更为广泛,它不仅涵盖了一般授权所包含的内容,还包括了代为承认、放弃、
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甚至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多项重要权利。
在
刑事诉讼领域,当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之后,他们有责任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职业道德准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且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诉讼代理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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