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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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中,暴力手法包括伤害、殴打、束缚控制等,迫使受害者无法或不敢反抗以进行性侵。这种暴力严重侵犯人身自由与性自主权,是强奸罪的关键要素。我国刑法第236条明确:以暴力等手段强奸女性的行为将受法律严惩。

强奸罪暴力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实施的不法的暴力侵害行为,暴力手段是强奸罪最常见的行为手段,只要是行为人在客观上使用了暴力或者是胁迫的手段,主观上带着强奸妇女的目的,最终就会被认定为强奸罪,具体的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可以参考下文来确定。

采用暴力手段,强拆强伐是犯法的行为,但如果是符合法律规定申请的强制拆除行为是合法的。强拆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在强拆的过程中对他人进行殴打,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是会构成犯罪的。

强奸犯罪中的暴力行为,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而胁迫手段则是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

强奸犯罪中的暴力行为,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而胁迫手段则是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