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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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判定关键在于是否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具体来说,只要能实际控制财物,就可以认定为既遂;如果因为自身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控制财物,则为未遂。比如,将财物划至个人账户后,由于故障等原因未能入账,属于未遂;而如果顺利入账,则为既遂。

贪污未遂在刑事审判中通常会从轻处罚。贪污犯罪未遂,虽然没有实际获得财物,但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这并非出于主观意愿。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保量刑公正合理。贪污未遂虽然从轻处罚,但仍然是犯罪行为,法律绝不容忍贪念的萌芽。

贪污罪未遂行为能否不起诉,得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一般来说,要是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或者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比如主动投案自首、揭发他人犯罪等,可能就不起诉了。但这得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证据来严谨分析判断。

贪污未遂也被我国刑法视为犯罪,即挪用公款图利未遂。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而未能得逞。尽管没有实际收益,但它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对于这类案件,应该严惩。在评估时,应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剖析和判断。

贪污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贪污行为,但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没有成功完成犯罪。判断的时候,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想法、他的行为以及导致失败的原因。对于贪污罪未遂的处罚,一般是按照既遂罪的量刑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