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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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保候审申请的次数,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只要申请者满足相关的条件,即可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取保候审,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赋予的一项法律强制手段。

取保候审期间需否提供担保为确保能在犯罪后获得释放,需要提供担保人作为信用保证。取保候审制度的设定是为了保障被司法拘留或逮捕的嫌疑人和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基本权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并应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在办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主要需承担的义务是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程序规范,随时听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的调查询问,且不得有任何形式的逃匿行为。此外,他们还必须确保自身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不会对当前的社会安定与司法程序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将可能面临着取消取保候审资格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律追责。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往往需要有条件的保证人提供担保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以及被告人在期间遵守相关规定。这些保证人通常要求具备以下几个特征:既与案件无直接利益冲突,又有着稳定的住所和可靠的经济来源;同时亦须是心智健全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便能切实履行担保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保障人需要书面签署保证书,明确承诺对被保证人实施必要的监督,务必保证在诉讼过程中保持随叫随到的状态。

在特殊情况下,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可按照实际情况合法更换原先的担保人。若由于原有担保人无法继续履行保证责任或遭遇其他法律规定情形等各种原因,经司法主管机关批准后,被保证人才得以更换新的担保人。然而,替换担保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