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处罚辩护精选解答 >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处罚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处罚

时间:2024.09.0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013人
律师解析:
伪造、变造国有有价证券罪,是指在毫无正当法律依据的前提下,擅自非法制造或者篡改涉及国家财政与融通方面的国库券或除此之外由政府机构发行的具有价值影响力的其他有价证券的恶劣行为。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我们都将按照法律严格惩罚:
1、当涉案金额在人民币2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时,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罚金
2、如果金额特别庞大,达到大约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在这种情况下,罪犯所面临的刑罚将会加倍,即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支付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3、当涉案金额高达惊人的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甚至更多时,罪犯将会接受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置,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限期徒刑,同时也需要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对于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案件,我们会依法对单位下达罚金制裁,并对该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深入追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