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方突然急刹车而导致后方
追尾事故的责任判定,通常是由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考虑到各方
当事人行为对于此案发生及过错程度的影响之后做出决定。
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I.前方汽车突然急刹车引起的追尾事故责任区分如下:
(1)若为前车急刹车引发后车追尾事故,且后车车主不能证明自己在行车过程中已保持足够的安全行驶距离,或者存在
超速行驶的现象时,可能因前后两辆车辆间的距离过近,或反应速度较慢等因素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此类情况下的追尾事故后果则须由后车承担全责;
(2)若在夜晚环境下,前车没有安装尾灯,同时进行了紧急刹车,最终导致的追尾事故,那么前车需对此次事故负
主要责任,后车则需承担次要责任。
(3)如果前车在进行急刹车操作后,后车故意冲上前与其相撞,从而引发的追尾事故,则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4)若前车驾驶员存在
无证驾驶、
酒后驾车、吸食毒品等
违法行为,那么前车应当负此追尾事故的全部责任。
(5)假设前车驾驶员在进行急刹车操作后,后车驾驶员同样存在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吸食毒品等违法行为,那么后车同样需要对此事故负全责。
(6)对于前车违规变道、强行闯入道路并在此过程中实施紧急刹车致追尾事故的情况,前车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7)若前车在实施刹车操作后再度出现溜车事故,则前车仍然需对此事故负全责。
II.相关法律条例中关于确定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具体如下:
(1)首先,事故双方中的每一位当事人都存在违反相关道路交通
法规定的行为,也称为“
违章行为”。
倘若没有任何违章行为,那么这场事故便无法称之为“交通事故”。
(2)其次,
违规行为与事故损伤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必然联系,也就是说,发生
交通违法行为的人必须对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负责。
如果违规行为与事故损伤后果之间没有关联性,则无需为交通事故承担责任。
(3)最后,衡量当事人所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大小,需要综合考虑其违规行为在事故中所发挥的作用。
倘若当事人的违规行为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他们应该对本次事故负全责。
然而,如果两个当事人的违规行为都导致了交通事故,那么违规行为在事故中发挥较大作用的那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另一方则负次要责任。
两者的违规行为在事故中发挥作用相当的情形下,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