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取保候审精选解答 > 取保候审罚款交给谁

取保候审罚款交给谁

时间:2024.09.02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464人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恪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且行为检点良好,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他们便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这就意味着,保证金的退还工作通常是由银行来承担的,而非直接交还给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因此,对于取保候审所产生的罚款,应当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不能将其交付给任何其他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