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关于取保候审这一
司法程序的设定,其
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犯罪嫌疑人、被告者:首先是那些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者;其次是那些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者;再者是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以及最后一种情况,即
羁押期限已届满、案件尚未办结,且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
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者。在您所描述的情境下,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满足上述任一
取保候审的条件,即便其
共同犯罪者尚未落网,他们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还需由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其中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的
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因此,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尽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的共同犯罪者尚未被捕获,只要他们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从理论上来讲,他们依然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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