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我们可以得知,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才有资格被批准进行取保候审。这些条件主要涉及到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是将会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涉案人员;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
处罚金以上
刑罚且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其本人及周围社区造成严重威胁的人来说,他们同样具有
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体质欠佳,因严重疾病而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那么他/她的
家属也有权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该犯罪嫌疑人的病情已经严重到无法自行照顾日常生活)。此外,对于那些在
羁押期间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并且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来说,他们也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如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社会的潜在危害等等因素,由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共同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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