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效力精选解答 > 旅游合同是否为格式合同

旅游合同是否为格式合同

时间:2024.08.13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1276人
律师解析:
旅游合同乃是一种无需特别形式加以规范的非要式合同。
此等合同仅需遵循法律法规之规定即可生效,而不受特定格式要求之限制。
在实践中,当事人既可选择以口头方式缔结协议,亦可行使书面形式签订合约。
尽管根据法律规定旅游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唯一合法形式只能为书面,实际操作中亦可通过口头或其他途径达成旅游合意。
因此,旅游合同被广泛视为一种非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旅游法》第五十八条
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琳律师

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

陈琳律师目前执业已经十余年,一直秉持着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充满热情和责任心,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还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为客户提供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公司法律事务,包括提供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治理、公司法律风险评估、代理公司重大疑难民商事争议;破产清算业务,包括企业重组上市、并购清算、破产重整、不良资产处置;婚姻家庭事务,包括代理离婚、抚养、同居、析产、继承等诉讼案件。 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陈琳律师将继续致力于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她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