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受过
缓刑判决且已经执行完毕之罪犯在
缓刑期满后再
犯罪的情况,不应将其视作
累犯处理。
累犯应满足的条件为累犯需两次犯罪均处于
有期徒刑之上的严厉
刑罚状态之中;
然而,被
判缓刑并不属于有期徒刑这种典型的严厉刑罚形态,因此,一个曾经接受过缓刑判决并已执行完缓刑期的犯罪者,如果在缓刑期结束后再度实施了
犯罪行为,便不可能被判定为累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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