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凡个体或团体在从事商业活动过程中,故意
伪造虚假信息以获得不当金钱资产达人民币金额三千元及以上标准者,应被视为
犯罪行径,并将依法严肃追究。
对于此类诈骗行为,根据其涉及到的
经济损失金额大小,相应地给予犯罪分子不同程度的
刑事惩罚。
其中,若涉及金额较小,则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
而当涉及金额较大时,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连同罚款
处罚;
若情况更为严重,则可能被判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要支付罚款或
没收财产等
附加刑罚。
所谓诈骗罪,是指那些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从他人手中获取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
违法行为。
这种欺骗行为的核心在于让受害方产生错误的认知,进而做出
行为人所期望的财产处分决定。
在实际生活中,诈骗罪的欺骗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包括但不限于言语欺骗和文字欺骗等形式。
然而,无论采用何种欺骗手段,都必须使得受害方持续保持错误的认知,即便受害者在判断上存在一定的失误,这并不影响诈骗行为的构成。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错误的认知必须是与财产处分有关的认知错误。
行为人通过欺骗行为使得受害方基于错误的认知而处分了财产,那么这种处分财产的具体表现形式就可能包括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
财产性利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
债务等等。
此外,如果行为人通过欺骗行为使得受害方放弃了财物,然后行为人又拾取了这些财物,同样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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