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个体工商户缴纳
税费的详细步骤及方式如下:
首先,通常情况下,自完成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日期起算,该月份便应开始进行税收申报,即使在此期间并无任何收入,也需进行零申报。
其次,个体工商户可选择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具体额度将由当地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其期限通常为每季度、半年或者年度,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再者,对于以经营所得作为纳税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而言,若配置有税控开发票系统,则只需对已开具的发票相关信息实行远程抄报即可;如未配备此项设备,需携带相应的税控盘或金税盘前往所属办税服务厅的自助机进行办理。
此外,在完成抄报税工作之后,请登录所属省份的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按照指定的顺序和要求填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提交上报,整个过程大约需要3分钟来处理上报结果。若已与银行等机构签订
三方协议,则可通过网络直接进行扣款缴费;若尚未签署此类协议,则需亲自前往窗口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业主的
工资在计算税款时不得予以扣除;对于无法明确区分个人家庭费用的情况,实际经营额的40%可视作经营费用在税前列支。
最后,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每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部分,可享受免税政策,具体规定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第35号令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
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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