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彭子凤律师,毕业于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历,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孝感汉川人,曾在湖北某法院工作:从事书记员、法院助理事项;并处理婚姻家事继承类案件、金融借款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两三百起案件。 曾在深圳某金融公司任职法务经理:负责审查业务的法律风险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起草及审核合同,负责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等工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保障公司依法经营和避免风险。 熟悉行政案件的处理,其中与住建局的纠纷,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为当事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生态环境局的纠纷,申请检察监督,取得检察机构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刑事案件,处理过多起强奸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案件,取得不予起诉、低于量刑建议的刑事处罚。 做好律师,先做好人;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 从事做律师是因为它是一个给人希望的行业。 选择一份职业,亦是一份理想。 本人也是长期主义者,选择既会尽自己更大的努力;我的初心用心做人,守信如金,专心做事,为业载道。 平时工作时间安排有排日程,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彭律师联系方式:1368683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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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股东会决议;(4)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新住所使用证明;(7)《企业法人营业

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股东会决议;(4)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新住所使用证明;(7)《企业法人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