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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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宠物饲养者需对宠物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损害由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饲养者可减轻或免除责任。违反管理规定导致损害,饲养者仍需担责,但如损害由受害人故意造成,饲养者可减轻责任。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饲养者应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狗咬人的法律责任承担主体的规定是根据无过错原则来推定的,但是如果是狗主人或者是管理人举证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过错导致被咬伤的也是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的。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