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判决执行精选解答 >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吗?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吗?

时间:2024.03.04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857人
律师解析: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交费,在执行后由被执行人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二十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缴纳申请费,但是在执行后交纳执行申请费,并且,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所以说,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交费。
申请执行费的交纳标准: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有执行金额的,按照具体金额分情况交纳:
(1)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申请执行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
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
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
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
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可以在到期之前向法院申请续封,法院办理了续封手续后可以继续对房屋进行查封。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

黄嘉律师
黄嘉律师
17679171285
咨询我

请求事项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各项损失共计___元,诉讼费___元,以上共计___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2、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

停止执行死刑程序的情况有: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兄弟房产纠纷怎么起诉上诉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处理家庭房产纠纷的策略有以下几种:首先是协商方式,这需要双方当事人依靠自身的力量,通过妥协与让步来妥善解决纠纷问题;其次是调解手段,即由公正的第三方介入协调,引导争议各方达成相互理解与让步,从而实现矛盾的妥善化解;此外还有仲裁方式,即将纠纷提交给权威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由该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公平、合理的裁决;最后则是诉讼程序,根据法律法规,一方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法庭对此类纠纷进行裁判。

    浏览量:1453 2024-05-31
  • 律师会见被告带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律师会见被告人需带执业证书、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视情况可备笔录本、录音录像设备(需许可)和问题清单,确保高效、有针对性的沟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会面顺利进行。

    浏览量:995 2024-05-29
  • 故意伤害罪多少天开庭审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故意伤害罪案件审理程序复杂,开庭日期因案情、证据收集及司法进度而异。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会尽快安排庭审。但《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立案至开庭的具体期限,因此无法给出确切天数。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确保公正、高效审理。

    浏览量:1063 2024-05-29
  • 没钱交罚金可以暂缓吗

    刘欢律师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会酌情考虑减免。

    播放量:718 2022-06-07
  • 没钱缴罚金法院会怎么处理

    刘欢律师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会酌情考虑减免。

    播放量:651 2022-06-07
  • 失信被执行人有什么惩罚

    郑晓龙律师

    1、限制高消费。2、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乘坐飞机、高铁软卧等交通工具。3、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办理信用卡、贷款等金融业务。4、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管、法人等。

    播放量:523 2022-06-07
黄嘉律师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业部主任,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文化馆法律顾问,曾就职于两家世界500强总部法务部。 从事律师行业多年,带领团队办理了大量案件,在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了解各类企业法律需求,担任数家企业法律顾问,且针对法律顾问发表多篇论文,获得浙江省律协及浙江省法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可调动百名律师团队的律所资源(杭州下城区最大律所),团队律师多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咨询该律师
  • 失踪多少年算死亡

    1238人阅读

    失踪人员如四年下落不明或因战争失踪自战争结束日起四年,或因突发事件失踪满两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且无生存可能,相关权益方可申请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是法律制度,旨在保障被宣告死亡人的权益,而宣告失踪则侧重保护失踪者自身权益。

  • 失信联合惩戒是指哪些人

    1396人阅读

    对于主要参与者存在的欠诚信行为,被视为严重失信。全国各职能部门需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采取行政约束和严厉惩罚。在行政许可审批中,对失信主体应更严格审查,并严格监控生产许可证发放等事宜。

  • 申请强制执行已经立案了要跟法官联系吗

    1259人阅读

    申请强制执行已立案后,可以与法官联系,但不是必须。如需强制迁出或收回土地,应由法院院长签署公告,要求被执行方履行义务。如未遵守,执行员将进行强制执行。我们可以保持联系,并提供资产线索以协助执行工作。

  • 申请强制执行要钱吗

    1740人阅读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需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如下:无执行金额或价值的案件,每件申请缴纳50-500元;执行金额或价值1万元以内,每件50元;超过1万元且低于50万元,按1.5%缴纳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