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孙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 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孙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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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立犯罪行为人涉嫌滥伐林木罪的,其立案标准如下:涉嫌滥伐林木达到以下损失量级之一的,即滥伐林木数量达到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滥伐幼树的总数达到五百至一千株以上;又或者在未能获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对砍伐林木的批准且颁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本单位或本人所占有或控制的森林或其他林木。

滥伐林木罪指未获批准或违规采伐森林,情节严重触犯《森林法》。处罚依据木材数量分为:少量者三年以下刑期并罚款;大量者三年以上七岁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

中国刑法中的滥伐林木罪指非法砍伐各类林木,违反森林法及环保法规,未经许可或违规采伐,严重损害环境和社会利益。根据情节轻重,处罚从三年以下监禁、罚金到最高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巨额罚金。滥伐数量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的罪犯分别对应不同刑罚等级。

在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件中,当累计超限采伐量超过十年总量十立方米,或滥用职权导致砍伐二十立方以上,滥伐珍稀树种,审批非法采伐禁伐林木,以及审批行为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等恶劣情节时,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