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兑律师事务所
上海申兑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大学本科毕业,中共党员,8年律师执业经验,经手近千件案件,是上海申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所经手的案件不论胜诉与否,均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执行案件帮助当事人追回资产,当事人多次赠送锦旗。在民商事领域内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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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事故责任认定之后,责任方即可申请领回被扣押的车辆。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自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正式发布之日起的第六日至第十一日之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须尽到告知义务,提醒相关当事人前往领取早已被暂扣的事故车辆。

在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出具之后,车主即可申请取回被扣押的车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自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认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须向涉事方当事人发送书面通知书,催告其领取扣留于该机构的事故车辆。同时,由于扣留车辆而引起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在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出炉之后,若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另一方有权诉诸至法庭,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决并决定赔偿损失事宜。在此期间,自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日起算,前三日为另一方进行财产保全操作的最后期限。若另一方在这一期限内实施了财产保全措施,则肇事者必须先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方可取回车辆。

在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当事人不可就此事项向上级部门发起行政复议。然而,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认定存在质疑或争议,当事人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

根据一般情况,电动车事故责任判定后,当事人可以前往公安机关取车。然而,具体的情况可能会受到事故处理和法律规定的影响。如果事故责任明确,且没有扣留车辆的必要,例如车辆没有违规改装或需要进一步鉴定等情况,那么车主通常可以取回车辆。但是,如果存在违规改装或需要进行更深入的鉴定等情况,那么车主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直到相关程序完成后才能取回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