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死刑辩护精选解答 > 不得减刑假释的情形有什么

不得减刑假释的情形有什么

时间:2024.09.05 标签: 刑事辩护 死刑辩护 阅读:1202人
律师解析:
不得减刑假释的情形有:
1、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第三百八十三条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赵炫律师

上海诚本律师事务所

赵炫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刑事案件、上海诚本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部主事人,带领整个律所刑事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千起。涉及各类刑事案件,包括故意杀人罪、诈骗罪、开设堵场罪、盗窃罪、非法经营罪、掩饰隐瞒犯罪、帮信罪、寻衅滋事罪、袭警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容留/介绍卖淫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贩卖毒品罪等等各类罪名。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