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广东
律师费收费标准: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
刑事:
(1)
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
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
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
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
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争议标的额计算比例
律师费速算(元)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000-8000
5万-10万(含10万元):8%5000-9000
10万-50万(含50万元):5%9000-29000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29000-49000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49000-169000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169000-269000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269000-669000
5000万元以上:0.5%669000以上
(四)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
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
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
代理一审而代理
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
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
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
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
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3、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
民商事案件亦可采取风险收费,风险收费的最高收费标准或总额,不得超过争议利益的30%。
(五)协商收费
1、
适用范围:除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外的其它各类非
诉讼法律事务
2、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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