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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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罪并罚,对非法拘禁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对于非法拘禁罪行,法律规定其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基础上,视情况而定进行从轻、减轻处罚甚至是完全免除处罚。其中,非法拘禁罪是指通过拘押、禁闭或其他强制手段,不正当地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严重犯罪行为。该罪行侵犯的客体是他人享有的身体自由权利。

刑法明确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二者性质不同,不可同时判处。绑架过程中,非法拘禁是实施绑架的必要手段。在审判实践中,绑架罪已涵盖非法拘禁行为,故不能将两罪合并定罪量刑。这意味着,对于涉及绑架的犯罪,法院将依据绑架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和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拘禁与敲诈勒索如分别构成犯罪,应单独量刑后再按数罪并罚处理。若二者源自同一意图或有紧密联系,可能按牵连犯原则,择一重罪处罚。量刑考虑因素包括犯罪动机、手段、后果及社会危害等。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面临多项犯罪指控时,罪犯若被判有期徒刑和拘役,应执行有期徒刑;若同时涉及有期徒刑和拘役,也执行有期徒刑。当判决涉及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时,有期徒刑和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需继续执行。

面临多项犯罪指控时,罪犯若被判有期徒刑和拘役,应执行有期徒刑;若同时涉及有期徒刑和拘役,也执行有期徒刑。当判决涉及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时,有期徒刑和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需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