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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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取得著作权的方法: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无须经过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此外,无论作品是否发表,只要作品已经创作完成就能取得著作权的保护。著作权,是指作者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保护期内,依法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指权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权利为基础的派生性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继受取得的著作权是部分的著作权,即仅涉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著作权的继受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1)因约定取得。(2)因继承取得。(3)因法律规定取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条件:1、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2、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一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3、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4、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

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原始取得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继受取得指权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权利为基础的派生性取得权利的情形。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

著作权的获得有三种方式:继承、合同转让和国家强制取得。继承人可通过遗嘱、遗赠或扶养协议继承权益。著作权人可签订合同分割或转让权利。国家为特殊需求可支付费用获取著作权,或作者无偿捐赠作品。特定情况下,法律将著作权行使权归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