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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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法律立案标准如下:首先,行为人必须是滥用其在职务上所拥有的权限或地位,并且未经合法授权擅自挪用本单位财务的金额高达人民币1至3万元,且该行为已经超出了规定的偿还期限长达三个月或者更长时间。其次,行为人也可能被指控在其自身的私人利益驱动下,私自挪用本单位财务的金额为1至3万元,其目的明显是为了实现盈利的商业目的。

非法集资诈骗罪的诠释及构成要件在构建集资诈骗罪时必须满足如下几个必要的条件:首先,其犯罪客体为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与国家对金融活动的有序管理秩序;其次,从犯罪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需实施以诈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且数额较大的行动;此外,犯罪主体可以为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同时也包括了能够成为此罪主体的单位;最后,从犯罪主观层面看,集资诈骗罪必须是出于故意,并且要有非法侵占出资人财产的明确意图。

挪用资金罪经侦立案所必备的三个要素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行为人滥用其职责权力,窃取、占用或截留1至3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本单位资产,并且这笔款项超过了三个月尚未归还给原单位的;第二,该犯罪分子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动机,盗用、擅自调用本单位的1到3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金;第三,犯罪分子以实施非法活动为目的,私自挪用本单位的5000至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金。

挪用资金未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标准。对于个人使用或借贷的案件,有三种情况会被立案追诉:挪用一万至三万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一万至三万以上用于营利活动;挪用五千至二万以上用于非法活动。如果没有达到这些标准,可能不会被立案调查。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员工;行为发生在职务执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表现为擅自将单位资金挪作私用或借贷给他人;需要满足数额较大的条件,若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即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