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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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中国《著作权法》保护众多艺术形式,包括文字、口述、音乐到数字作品等,涵盖财产权与精神层面,共有人身权(9项)和财产权(17种)。著作权实质上是创作者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独特许可权利,自然人、法人或组织皆可享有。在中国,著作权通常称为版权。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这些保护旨在鼓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生产与传播,促进知识创新和科技进步。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作者及其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其保护制度包括:确立著作权基本原则,保障著作权主体权益,明确作品保护范围,规定人身和财产权保护内容,设定著作权有效期,以及追究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 这些保护旨在鼓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生产与传播,促进知识创新和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