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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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之被害人能否予以谅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的明文规定,在涉及到聚众斗殴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倘若涉案人员已经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若此事件的罪行性质较轻,则司法机关无需进行定罪量刑;然而,如若司法机关决定对聚众斗殴行为实施刑事追诉,此时可以考虑酌情给予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处罚。

聚众斗殴罪如何寻求谅解刑事和解机制,又被称为“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其核心内容在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由具有调解能力的个人或者特定机构,促成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面对面交流以及共同磋商。如果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能够达成共识并形成书面和解协议,那么司法机关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法律法规作出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决定。

关于聚众斗殴罪取得被害人谅解能否减轻刑罚的研究在涉及被害人谅解时,被告方可能会获得相应减轻处罚的机会。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框架下,如果涉及到聚众斗殴事件并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那么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较轻的嫌疑人来说,他们有可能会免于刑事处罚;然而,如果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司法机关可以考虑对其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倘若涉嫌聚众斗殴的被告人成功获得了被害方的宽恕谅解,且在案件整体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下,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若需追究其法律责任,法院可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