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酒驾”不赔偿,我该如何办?
时间:2024.09.17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371人
律师解析:
发生了交通事故,最好的方法还是直接
报警,要警察出面划定责任。如果对方可以与之协商一个更有利伤者的
赔偿协议,可以在交警处协商约定以保障伤者的权益。特别是出现“酒驾”而且对方不赔偿的情况,更应该走正规程序,直接让交警给
责任认定书。一般有“酒驾”的情况,交警放车也会比较谨慎,伤者要更好
保证自己能拿到足够的赔偿款,律师建议伤者们要留意交警发车的情况,做好诉前
财产保全。以防肇事者在商业险不赔偿,交强险追偿的情况下,不赔偿或者不能足额赔偿伤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