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
石宏刚律师,十二年法律行业实践经验,专业敏锐认真负责,分析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现为海南省多个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专注于各类合同纠纷、婚姻继承、房地产纠纷等民商案件,同时刑事领域代理的多个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均取得良好辩护效果,本人秉持“法律为本、立于诚信”的执业理念,力求把每个当事人的权益争取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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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罪,也可称之为“由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转化而来的抢劫罪”,其概念在于,行为人在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后,为了逃避打击或销毁犯罪证据,而在现场采取了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在判断对被害人施加的暴力行为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该行为是否发生在现场;其次,该暴力行为是否针对的是抓捕人员;最后,暴力程度是否已经达到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地步。

转化型抢劫罪的定罪依据在判定是否构成转化型抢劫罪时,应满足以下三个基本要素:首先,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为盗窃、诈骗、抢夺等犯罪行为;其次,行为人需在现场实施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最后,行为人需要明确表明现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在于掩饰、隐藏赃物,抵抗抓捕或毁损证据。

转化型抢劫罪中的数额较大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对于抢劫罪中数额巨大的衡量准则判定如下:犯罪者实施抢劫时,所盗取的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三至十万元之上的,即被视为具有足够的抢劫“数额巨大”条件。关于抢劫罪数额巨大的具体认定依据,我们应参考并遵循各地区已经确立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进行操作。

关于转化型抢劫罪未遂之认定标准抢劫罪中犯罪未遂的判断牵涉到行为者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对他人财产进行掠夺的行为,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并没有实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之间差别必须依据行为者是否已经成功地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如果行为者已经成功地将他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那么就可以被视为既遂;反之,如果行为者还没有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那么就属于未遂。

对于转化型抢劫罪的准确判定,通常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一是犯罪人必须有前科,即在之前因盗窃、诈骗或抢夺等犯罪活动而被指控;二是在案发时,他们出于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销毁犯罪证据的动机,立即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例如,一旦小偷在盗窃成功后被失主发现并试图逃离现场,如果此时他使用暴力对抗失主,那么他可能会被视为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