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破坏选举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问题带来帮助。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破坏选举罪是怎么认定的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行贿罪和破坏选举罪是不可能存在竞合关系的,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犯罪行为,犯罪竞合的认定标准是,犯罪嫌疑人从始至终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但这一个犯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多个犯罪行为之间在逻辑上是有重合关系的。

破坏选举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有些破坏选举的行为,如有意不真实地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变更、伪造、虚报选举结果的,只能由选举工作人员才能实施,因此,不是选举工作人员的不构成破坏选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