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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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理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法院认可了因饮酒过量导致的交通意外中,当事人向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赔偿的诉求。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实际侵权方追偿。但如果是醉酒驾驶引起的事故,保险公司需按交强险责任限额全额赔付,且无权向受害者或侵权方追偿。非醉酒驾驶事故,保险公司可向侵权方追索赔偿。

醉驾事故发生后,交强险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具有强制性,但醉驾属于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权向责任方追偿。因此,醉驾者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保险公司的追偿。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是否能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是否能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醉酒驾驶,交强险是否能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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