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郭庆梓律师,律所主任 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尊而光律师事务所CEO,尊而光刑事专业委员主任。执业以来承办大量刑事辩护案件,在诈骗罪,毒品犯罪,卖淫类犯罪、开设赌场、非法经营、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执业以来终将“治狱者得其情,则无冤死之囚”作为刑案办理信念,始终坚信个案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致力于减少和预防冤案错案的发生,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公平落在每个当事人身上,进而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成功案例 毒品犯罪:郭庆梓律师代理W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诈骗罪:Y某涉嫌冒充医生保健品诈骗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成功取保候审,判得缓刑; 开设赌场:H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投案48小时后,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故意伤害:陈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终获缓刑; 强制猥亵:代理江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获检察院不批捕; 卖淫案:代理Y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最终变更罪名为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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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开设赌场或者聚众赌博为业的行为,属于严重的刑事违法行为,实际情况下,行为人极有可能承受刑事责任的制裁。此类案件的量刑标准普遍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其刑期将相应增加。但请您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简要概述,具体处理结果还需要考虑许多其他因素,包括犯罪情节的轻重和对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为赌博提供场所或空间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请不要为赌博提供场所或空间。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不同。聚众赌博重点是组织很多人参与并从中获利,而开设赌场罪则需要存在一个由行为人掌控的专门赌博场所。两者分别强调组织引导参赌者和赌场的设施运营。这两种犯罪的构成和表现形式也不一样。

开设赌场和聚众赌博不一样,前者通常是指通过建立赌博网站或在其他赌博网站当代理人等手段来进行;而后者则是指组织很多人来赌博,并从中获取暴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开设赌场的行为往往规模更大,影响也更深远。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的量刑区别较大。前者轻则判三以下刑期并处罚金,重则判三至十年刑期。开设赌场一般判五以下刑期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则判五至十年刑期。具体刑期取决于犯罪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