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的资料如下:
1.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伤情诊断书。
2.
非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伤情诊断书。
以上人员受伤住院的话,受委托人和委托人签好委托书一同带去,受委托人身份证带好,到达之后写好事故发生经过,连材料一起交给交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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