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战时拒绝军事征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追诉:
1、无正当理由拒绝军事征收3次以上的;
2、采取
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拒绝军事征收的;
3、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军事征收的;
4、拒绝重要军事征收,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
5、其他
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战时拒绝军事征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三、战时拒绝军事征收罪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征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动机不影响定罪。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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