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
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监督委员会监事兼业务监督部部长,具备三级律师职称。江西省青年骨干律师训练营(第二期)结业学员,抚州市临川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抚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于贵州大学,获法学专业法律硕士学位。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婚姻家庭案件处理,同时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尽责、诚信”的执业理念,成功代理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典型意义的案件,在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社会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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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主要涵盖的内容为国家公务人员凭借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侵占公共财产或者向他人索要、收取财物,从而谋求私人利益。然而,挪用公款罪则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将公款暂时性地用于个人事务,虽然并未实际占有公款,但是却违背了公款使用的相关规定。这两种犯罪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犯罪目的以及行为性质方面,贪污罪的本质在于占有,而挪用公款罪则是对公款进行临时性的使用。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在主体、行为、对象、情节及刑罚上均有所区别。贪污罪主体限于国家工作人员,涉及公共财物,情节上无金额限制,最高可判死刑;而职务侵占罪主体多为公司、企业等员工,涉及单位财物,需数额较大才定罪,最高刑期为十五年。

贪污罪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非法侵占公共财务;职务侵占罪则针对非国有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产。两者在罪行主体和侵害客体上截然不同,贪污罪侵害的是公共财产权益,而职务侵占罪则损害私人或单位财产利益。

贪污罪主体是国家公务人员,如国有公司代表,利用职务便利操纵公共财产;职务侵占罪主体广泛,是企事业单位雇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贪污罪客体是公共财产,无金额限制,最高量刑可达死刑;职务侵占罪客体包括公共和私人财产,需侵占数额较大,最高量刑为15年有期徒刑。

贪污受贿与职务侵占的异同在于犯罪主体和客体。贪污罪主体是国家公职人员或管理国有资产的人,侵犯公务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权;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等单位的非公职人员,侵犯的是单位财产权,对象更广泛。两者虽都与职务有关,但本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