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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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超过10克将面临的法律制裁凡涉及非法藏匿鸦片超过1000公斤、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达50公斤或其他毒品存量庞大者,将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罚金。对于非法持有的鸦片在200克至1000克之间,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在10克至50克之间,以及其他毒品数量较多的情况,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缴纳罚金。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的惩处标准对于非法持有以及运输毒品的行为,依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将分别判定其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及运输毒品罪,并且进行数罪并罚处理。对于非法持有鸦片超过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超过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巨大的犯罪分子,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根据《刑法》第347条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的量刑标准取决于毒品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具体案情。如果持有大量毒品(鸦片≥10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将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持有少量毒品(鸦片200-10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50克),则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主观恶意、犯罪情节等因素。

非法持有毒品是违法行为,其刑罚会根据毒品的种类、数量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如果持有鸦片超过1000克、海洛因等毒品超过50克,或者等量的其他毒品,那么犯罪人可能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并需要缴纳罚金。如果持有鸦片在200至1000克之间、海洛因等毒品在10至50克之间,或者持有较少的毒品,那么犯罪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需要缴纳罚金。在量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前科、自首立功等情节,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在刑事犯罪中,非法持有毒品是一个常见的罪名,通常会涉及到罚金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等毒品,却非法占有并达到犯罪数量标准的行为。在实践中,法官在定罪量刑时,除了判处主刑外,还常常会附加罚金,通过经济上的压力来震慑罪犯,以达到惩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