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立即咨询
股东会会议召集应规范:有董事会者,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如董事长不能或不愿履行,由副董事长代替,若无,则由半数以上董事选任主持。无董事会者,由执行董事负责。若均不履行,由监事会负责,再不行,由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发起。会议应在开幕前十五日书面通知所有股东,遵循章程或股东约定。会后,股东应决策并签署会议纪录。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的规定具体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的规定具体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董事会和股东会是不是可以一起召开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股东会的召集次数和通知时间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