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
胡再再,男,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当年进入事务所工作,该律师主要为公司企业提供常年法务,先后参与经办了台州兴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追偿权纠纷案件一百余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承兑汇票纠纷等案件一百余起;同时还协助参与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此外,还参与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广告合同纠纷等案件当事人接待和签约、法律文书起草和制作、数据材料汇总和分析、法律检索和判例研习等工作。
立即咨询
被告明知财物归属他人,却执意强行占有,无视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有。此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受到相应惩处。请法院依法公正裁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民权益。

被告明知财物归属他人,却执意强行占有,无视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有。此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受到相应惩处。请法院依法公正裁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民权益。

侵占行为人在归还财物后,若受害人不追究或撤销告发,通常不会受刑事责任。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或其他机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失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此类涉及个人财产权益的案件需告知受害人才可诉求,遵循“告诉才审理,不告不理”原则。

对于侵占他人财物达八万元及以上且拒绝归还的行为,应依法严惩。刑法规定,可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涉及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者,应判处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并缴纳罚金作为赔偿。非法夺取或隐藏他人遗失物品并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的,也适用上述法律条款定罪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侵占他人财物,视情节轻重,可处五日至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侵占行为涉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如保管物、遗忘物或埋藏物,且拒绝归还。此类案件属自诉范畴,公安机关仅处理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侵占案件需由当事人自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