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名誉损失涵盖三方面:
社会评价降低,他人对其品德等给予负面评价,使其在社交中被轻视;
精神损害,
当事人因名誉受损产生焦虑等精神痛苦;
经济损失,职业发展、商业活动受影响,如丢工作、合作受阻。
2.
名誉权被侵害,当事人可通过
民事诉讼让
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等
民事责任。
3.维权时要收集侵权
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是同事,因工作竞争关系,小胡为了打压小朱,在公司内部四处散布谣言,称小朱在工作中存在严重的
欺诈行为,导致公司其他同事对小朱产生负面看法,小朱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小朱因此精神上遭受极大痛苦,出现焦虑、抑郁等情绪。同时,原本小朱有望获得的一个重要项目合作机会,也因这些谣言而泡汤,遭受了经济损失。小朱认为小胡的行为侵害了其名誉权,决定维权。
案情分析:1、小胡散布谣言使小朱社会评价降低,符合名誉损失中社会评价降低这一表现,且导致小朱精神痛苦,属于精神损害,还让小朱失去项目合作机会造成经济损失,构成对小朱名誉权的侵害。
2、根据法律规定,小朱名誉权受到侵害,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小胡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小朱需收集小胡散布谣言等相关侵权证据,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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