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基础包括
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2.过错责任是指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致损需担责,通常“谁主张
谁举证”,由
受害人证明对方过错;
特殊情况采用
过错推定,对方不能自证无错就得担责。
3.无过错责任指不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担责就得担责,像产品缺陷、
环境污染侵权等,旨在保护弱势受害人。
4.公平责任是双方对损害都无过错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损失,如见义勇为受益人对受害人的补偿。
案情回顾:小朱在商场购买了小丽生产的产品,使用过程中因产品缺陷导致小朱受伤。小朱要求小丽承担
赔偿责任,小丽认为自己无过错不应担责。同时,小胡见义勇为救助小静时受伤,小胡要求小静给予一定补偿,小静觉得自己也无过错不愿补偿。
案情分析:1、小丽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致
人损害,应适用无
过错责任原则。不论小丽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在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情况下其应担责,所以小丽需对小朱承担赔偿责任。
2、小胡见义勇为救助小静受伤,小胡和小静对损害发生都无过错,此时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根据公平理念,小静作为受益人应对小胡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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