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借条没有永久有效的。
其
有效期和
诉讼时效相关。
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结束日起算三年。
2.没约定还款期限的,
出借人能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
借款人合理准备时间,从提出还款要求起算三年诉讼时效。
3.诉讼时效可中断、中止。
债权人主张权利、
债务人同意履行等会使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最后六个月内因
不可抗力等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期满。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并出具借条,借条
未约定还款期限。几年后小朱一直未还款,小李也未催要。后来小李经济紧张,要求小朱还款,小朱以已过很久为由拒绝,称借条已失效。小李则认为自己可随时要求还款,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借款人合理准备时间,从主张还款时起算三年诉讼时效。本案中,小李可随时要求小朱还款,从其主张还款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所以小朱称借条失效的理由不成立。
2、目前未出现
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若在后续
诉讼时效期间,出现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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