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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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法典》中的第一百九十五条明确规定,司法时效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中止的方式进行重新的计算。其中,借据在法律程序中止的情况涵盖了权利人对义务人提出的履行要求,义务人对此表示同意并承诺履行其责任,权利人主动发起法律诉讼或申请仲裁,以及与发起法律诉讼或申请仲裁有同等法律效益的其他类似情况。因此,借据的司法时效可通过采取这些行动措施进行适当的延长。

大家都知道,按照咱们大中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诉讼时效这个时间是三年当然,前提是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话。那么问题来了,假如你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了,而侵犯者又是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那个人,并且从那时候开始算起已经过了整整三年你还没去找法院告他,那对不起, 错过了诉讼时效,就算你去告人家,也没用。

想要让老赖欠咱的钱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也能追回来,你得赶紧采取行动,比如说给他们发封催款信,或者跟他们好好谈一下到底啥时候还钱。这都是比较实际有效的方法,因为只要你开始采取措施,就意味着诉讼时效被打断了,从那一刻起,诉讼时效又得重新算起。还有如果你在诉讼时效剩下的最后半年里,因为发生了什么意外情况或者有别的困难没法去法院告他的话,那么诉讼时效就会暂时停止。

按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文规定,关于欠款方面所形成的欠条,其诉讼时效期限为法定的三年时间,即从权利人察觉或应当意识到自身权益受损以及债务人责任产生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值得注意的是,若从权利人权益受到侵害的那一刻算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法律保护。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中,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批准适当的延长诉讼时效阶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及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欠款条项之诉讼时效得以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适当地延长:首先,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权益方由于发生无法预知并克服的意外情况、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又缺乏法定代理人、继承事宜开始后尚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员、权益方受到债务方或其他相关人士的强制性控制等因素导致其无法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将会暂时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