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公司股权分割管辖异议如何处理
时间:2025.12.26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177人
律师解析:
1.遇到
公司股权分割
管辖异议,要在提交
答辩状期间按法律规定提出。
公司设立、股东资格确认等
纠纷,由公司住所地法院
管辖;
合同等纠纷可书面协议选有实际联系地的法院,但不能违反管辖规定。
2.
当事人提管辖异议,法院会审查。
异议成立,裁定移送有
管辖权法院;
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3.对裁定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处理时要
收集证据证明管辖权问题。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是某公司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小朱与小李就
股权分割产生纠纷,小朱向A地法院提
起诉讼。小李认为该案件不应由A地法院管辖,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小李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管辖异议,主张应根据公司住所地,由B地法院管辖,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因公司股权分割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合同或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也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本案中若双方无有效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应按公司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
2、法院会对小李提出的管辖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法院将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B地人民法院;若异议不成立,法院将裁定驳回。若小李对裁定不服,可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小李需收集相关
证据证明管辖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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