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立即咨询
探讨侵犯著作权行为中违法所得是否应扣除成本的问题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条款,侵犯著作权罪的定义为,以不法谋取经济利益为唯一目的,无视著作人的授权,擅自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各类内容产品,以及非法出版他人享有首家出版权的书籍,未经制造者同意复制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亦或是制作并展示仿冒他人名义的美术作品。

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的途径有:自行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和解,也可通过调解处理争议,调解应自愿。若协商、调解无果,可依据书面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对恶劣的侵权行为,权属人可上报或提请举报,提起公诉后可请求赔偿的民事诉讼。

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的途径有:自行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和解,也可通过调解处理争议,调解应自愿。若协商、调解无果,可依据书面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对恶劣的侵权行为,权属人可上报或提请举报,提起公诉后可请求赔偿的民事诉讼。

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素包括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和违法所得数额及情节达到犯罪标准。违法所得能否扣除成本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声誉或其他不良动机,则不构成此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是定罪关键,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与侵犯著作权罪是怎样的问题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