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基础关系证明:
提供
代位权人与被代位权人之间的合同,像
保险合同、
债权转让协议。
2.债权证明文件:
证明被代位权人对第三人有合法债权,如
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等。
3.怠于履约
证据:
第三人不履行
债务的证据,如催告通知及送达记录。
4.身份资格证明:
代位权人身份及主体资格证明,如
营业执照、委托书。
5.书面申请:
写明
代位追偿请求及事实理由。
6.辅助材料:
如现场影像、
证人证言。
材料要真实合法,依实际补充。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公司与小李发生业务往来,小李
拖欠公司货款未还。小朱公司欲行使
代位追偿权,向小李的
债务人小胡追偿。但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小朱公司对所需材料存在疑问。不知仅提供与小李的合同文本、小胡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催告小胡履行义务的书面通知是否足够,对于其他应准备的材料拿不准。
案情分析:1、代位追偿需多类材料。基础
法律关系证明材料方面,小朱公司与小李的合同文本是必要的,可证明双方存在
债权债务关系。
2、被代位权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的证明文件,除事故责任认定书外,还需损失计算依据,如涉及损失应补充维修发票、
定损单等。
3、第三人怠于履行债务的证据,书面通知及送达记录是合理的。
4、代位权人身份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小朱公司应准备营业执照、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5、还需有代位追偿的书面申请,明确请求事项及事实理由。
6、其他辅助材料,如事故现场影像资料、证人证言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以完善整个代位追偿的证据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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