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各地不同,由当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补偿费用包含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还有被
征地农民的
社保费用。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级行政区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至少三年调整或重公布一次。
3.村民住宅遵循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原则,按村民意愿,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
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合理补偿。
4.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级行政区制定。
案情回顾:某地区进行
土地征收,小朱的土地在征收范围内。征收方按照当地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给予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但小朱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与其他相邻地区差异较大。对于其农村村民住宅,征收方提出货币补偿方式,小朱希望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同时,小朱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也存在异议,认为未达到其预期。
案情分析: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由各地依据自身情况制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通过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征收方按当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符合规定。
2、对于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征收方仅提供货币补偿方式未充分考虑小朱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的意愿,存在不合理之处。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若小朱认为补偿标准低,需查看当地具体规定是否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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