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建设工程纠纷、法律顾问
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天津天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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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杨君强律师,天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为多家单位、政府机构法律顾问,红桥区法学会会员,红桥区综治中心调解专家库成员,红桥区某学校法制副校长,红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多次参加天津电视台《315晚会》、《我们都是消费者》节目录制,并在天津政法报发表多篇文章。 执业多年来,杨君强律师一直专注于合同、刑事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独自办理过百余件案件,与团队讨论和钻研过近千起各类纠纷案件。杨君强律师代理案件后会根据委托人的不同情况,为委托人定制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杨君强律师辩护的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于2018年被评为全国十大刑事案件、天津市十大影响性案例。 2019年代理的一大型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通过仲裁程序为该企业挽回数千万的损失。 2020年代理的某借名买房合同纠纷案件中,帮助委托人取得胜诉结果后,案件在执行阶段陷入僵局,赢了官司却未拿回一分赔偿。在杨君强律师和执行法官的多次沟通下,穷尽执行手段,调取对方当事人银行流水信息,后又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通过不懈努力将款项执行到位。 2024年代理的某股权纠纷案件,在委托人大部分合同款逾期付款的情况下,最后争取法院判决将约定的巨额违约金降低至贷款利息并最终实现股权变更至委托人名下,为委托人降低了数百万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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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签订合同后一般不能随意调整。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不过若出现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法定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对合同价格进行合理调整。

一般情况下,母公司公开招标项目子公司可以参与,但需满足相关条件。若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就能参与;若招标公告明确禁止母子公司同时投标,子公司则不能参与,要严格按招标规定执行。

中标供应商不按要求供货,采购方可书面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若其逾期仍未履行,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同时,财政部门可对该供应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禁止其一定期限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后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可以变更,但需遵循一定条件和程序。若因客观情况变化等正当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可对合同进行变更。否则随意变更合同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当承包人无力支付材料款时,中标公司可依据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明确责任归属,按约定执行;若未明确,中标公司可能需先承担支付责任,之后再向承包人追偿。同时,中标公司要收集证据,如合同、供货单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