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原告和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
诉讼无效。
2.被告不明确的诉讼,无法成立。
3.没有具体诉求、事实理由的诉讼,不被认可。
4.不在法院受理范围或
管辖内的诉讼,会被处理。
5.
重复起诉的诉讼,同样无效。
出现以上情况,法院会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或
驳回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
向法院起诉小李,称小李侵犯其权益要求
赔偿。但小朱未能明确指出小李具体的
侵权行为和事实依据,只是泛泛说小李损害了他利益,也未提出具体的
赔偿金额。同时,小朱所诉事项是否属于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范围并不清晰,小李也对
管辖权提出质疑。
案情分析:1、小朱无具体
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其未明确小李具体侵权行为及提出具体赔偿金额,不符合
起诉法定要件。
2、案件是否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不明确,且被告对管辖权有质疑,若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也违反起诉法定要件。依据相关法律,满足这些情形会导致起诉不成立,法院将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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