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主体: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国有单位才可能构成此罪,集体经济组织等不在范围内。
2.客体:
该罪侵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与声誉。
3.主观:
国有单位故意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
4.客观:
有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利且
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暗中收
回扣等。
情节严重包括数额大、手段恶劣等。
单位受贿情节严重,单位会被判
罚金,相关负责人处五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的国有公司,在与合作方业务往来中,公司决策层集体商议后,决定在账外暗中收受合作方给予的高额回扣。合作方希望借此让该国有公司在项目中给予更多便利。此事被相关部门发现后,调查显示该国有公司收受回扣
数额较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小许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面临法律责任。
案情分析:1、从主体要件看,该国有公司符合单位
受贿罪的主体要求,集体经济组织等不构成本罪,而此公司是国有性质。
2、从客体要件分析,公司收受回扣的行为侵犯了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3、主观上公司决策层集体商议收受回扣,具有直接故意,为合作方谋取利益。
4、客观上公司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且数额较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该国有公司构成单位受贿罪,应判
处罚金,小许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能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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